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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中醫藥管理當前面臨困難的原因分析
(一)中醫與西醫人才培養界限不清我國中醫人才培養的傳統模式是以師帶徒、師徒傳承,現代中醫學生接受的是大班式的教育,與西醫學生無異。在中醫課堂上,傳統中醫的臟腑經絡理論被擱置一邊,轉而學習西醫的病理生理及細胞等醫學知識,中醫課堂上大量講授西醫知識、理論,使得學生的中醫理論知識匱乏。加之中醫是一門重視實踐經驗培養的學科,缺乏實踐經驗、遠離臨床實踐的結果便是中醫學生畢業后看不懂舌苔、不會切脈,診斷疾病依舊是靠化驗單、聽診器。
(二)中醫與西醫醫療服務界限不清中醫采用從天到人的思維方式,借用陰陽五行學說去認識人體,中醫相對西醫療效較慢,且大多數中藥煎熬麻煩、制炒復雜。因此,大多數的患者傾向于選擇西醫,這只是中醫藥本身性質,更重要的原因是,中醫醫療服務的主體———中醫院的經營模式與西醫院界限不清。這主要體現在今天之中醫醫院,乃是仿照西醫醫院的做法,拋棄了自己的發展規律,最終導致中醫優勢的丟失。甚至有學者斷言,截止目前,我國已無一家真正意義上的中醫院。一大批的中醫院西醫化,中醫院的診療業務,主要靠西醫儀器檢測與化驗來查病、主要靠化驗單數據來斷病、主要按西醫思維與理論來治病、主要靠西醫儀器來檢驗治療效果,醫療機構普遍重西醫輕中醫。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各類醫療機構中醫藥業務逐年萎縮、中醫院門庭冷落。有學者調研統計,目前一些中醫院的中醫藥收入僅占業務收入總量的40%,綜合醫院的中醫藥收入在醫療總收入中所占比例則更低。
(三)法律對中醫藥資格管理混亂首先,從中醫藥的資格準入來看,執業中醫師資格考試所考內容有不少是西醫內容,而在當前中醫高等教育模式下,西醫是中醫專業者必修的課程,中醫類職業醫師考試中的西醫、藥理基礎成分比重也在五成左右,中西醫含混不清。其次是規范中醫藥的法律文件繁多,中醫藥管理缺乏統一主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醫藥立法取得磊磊碩果。既有如《中醫藥條例》、《中藥品種保護條例》、《中醫藥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等專門規范中醫藥的法律文件,也有對中醫藥同樣適用的其他醫藥類法律規范,如《執業醫師法》、《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然而,也正是因為中醫藥立法繁多,從而導致中醫藥法律分散,多頭管理、九龍治水的中醫藥管理現狀的出現。
從中央到地方,我國都有各級中醫管理機構承擔管理中醫藥事業的重要職責,但存在著職能分散,缺乏統一管理,表現在管理上、機制上、運營上缺少活力,難以實現中醫藥發展的統籌規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方式、草藥質量控制標準、傳統醫學知識產權的保護等方面對我國中醫藥的管理有很強的借鑒作用。近年來,西方國家已開始將主流醫學以外的其他醫學統稱為補充和替代醫學(ComplementaryandAlternativeMedicine,簡稱CAM)。在美國,西醫以外的醫學體系被稱為綜合醫學(IntegratedMedicine)、替代醫學(AlternativeMedicine)、補充醫學(ComplementaryMedicine)以及非正統醫學(UnconventionalMedicine)等,但以替代醫學最為常用。我國傳統的中醫藥學及針灸也被納入這一范疇,而且是補充和替代醫學中在世界范圍內應用最廣且最為輝煌的部分。除了中醫藥以外,美國替代醫學體系中還包含有印度醫藥(Ayurveda)、順勢療法(Biofeedback)等。
(一)替代醫學的科研1992年,美國國會授權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成立了替代醫學辦公室(OAM),該機構成立之初科研經費只有200萬美元,但到2005年已劇增為1.23億美元。之后于1998年美國國會又將其升級為國家替代醫學中心(NCCAM)。哈佛醫學院已開設9年的CAM教育,并且每年招收2-3名替代醫學博士,推進中醫及其他替代醫學的研究。
(二)替代醫學的臨床運用哈佛大學醫學院的一項調查結果表明:42%的美國人用替代療法,替代醫學的就診數和花費均超過自費看西醫[11],而中醫是替代醫學最主要的組成部分。最常尋求CAM治療的疾病為背痛、過敏和哮喘、關節炎、腸疾病,最常用的CAM為按摩、針灸、草藥和脊椎治療術。替代醫學在美國發展的主要原因是大眾對常規的治療方法不滿意,常規療法對某些疑難病無效,價格昂貴,過于注重治病而忽視保健。
(三)替代醫學的教育CAM在美國的教育可分為三個部分。1.CAM學院:目前大約有90所,學制一般為3~4年,主要為針灸、中藥和脊椎治療術;2.醫學院的CAM教育:有64%的美國醫學院開設CAM課程,哈佛醫學院已開設了8年,美國醫學院教育委員會成立CAM小組,并納入每年年會討論議題;3.CAM繼續教育:已成為目前醫學院校熱門課程。此外,1996年NIH成立了CAM博士后項目,每年吸引大量的醫生前來申請。
(四)替代醫學的立法美國第一個中醫法于1973年4月20日在內華達州誕生,該法案從正式提出到生效,僅僅用了5周的時間。目前美國已有4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通過中醫立法,其它州也正在討論中。中國教育部所屬中醫院校的本科臨床專業的畢業生都有資格參加中醫的執照考試,美國90所替代醫學學院中僅有大約30所被承認,各州的立法和執照不盡相同。
(五)替代醫學的資格獲取與執業美國政府和衛生界將中醫針灸作為補充療法和替代療法,絕大多數州都承認中醫針灸的合法使用,并將其列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對中醫針灸的管理多由州政府委托針灸專業組織進行,但加州州政府衛生管理部門卻設有針灸局,直接對中醫針灸的考試執業進行管理。從1982年開始,美國國家針灸與東方醫學委員會NCCAOM就建立了美國針灸/中醫國家標準。NCCAOM在全美43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提供執照考試。美國除加州外,各州的管理機構均接受NCCAOM考試成績,是從事中醫,成為美國針灸師的準入考試。從美國的規定可以看出,中醫師在美國執業的規模大多較小,更多是以診所的形式出現。他們就是利用中醫自身的優勢進行診療,如把脈、針灸、推拿、開中藥的措施,而不是去開西藥營利。據了解,一個中醫針灸診所的年業務收入可達20~30萬美元,除去稅收和各種成本,可能純賺6~10萬美元。因此,美國的中醫師收入并不低。
三、我國中醫藥管理改革的具體途徑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中醫屬于傳統文化中的一家,它吸取了中華文化的精華,不僅是一種醫療技術,也是一種文化哲學。中醫理論的建立首先是得益于古代哲學。先秦戰國時期諸子蜂起、百家爭鳴,其豐富的哲學思想中關于整體觀、陰陽、五行、氣、精、神等的論述及其概念成為中醫理論之淵源。而西醫學注重科學思維導向,注重分析局部病理組織細胞的改變,觀察細微而準確。中醫與西醫分明就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醫學體系,基本概念和名詞術語都不一樣。所以,中醫執業資格和西醫執業資格要分開管理,不能相互混合。我國的醫學發展狀況類似于美國。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除西醫外尚有其他的民族醫學,如中醫、藏醫、蒙醫、壯醫、維吾爾醫、彝族醫學、薩滿治療儀式等。而美國除了西醫外,也有其他眾多的非主流醫學。如何處理好西醫與其他醫學的關系,成為了美國衛生行政當局極為頭疼的一個問題。所幸美國發明了替代醫學管理模式,這才平衡了美國主流醫學與替代醫學的關系。我國對中醫的管理可以借鑒美國替代醫學管理模式,將中醫和西醫分開管理,不再用一種評價體系去衡量兩種截然不同的醫學模式。根據中醫的特點,正確劃定中醫與西醫的界限,制定出適合中醫發展評價標準體系。具體措施,筆者建議如下:
(一)人才培養方面將中醫學生課程中的多數西醫內容刪掉,讓中醫專業的學生絕大多數精力放在中醫知識的學習上。另外,根據中醫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的特點,可為中醫學生多設置一些實踐類的課程,比如可以去社區中心義診、去醫療機構見習,鼓勵中醫學生多參加社會實踐。同時,參照中醫傳統的師徒授課模式,為中醫學生安排“實踐導師”,即中醫學生除了學習課堂上的理論知識外,同時還有具備豐富醫療經驗的“實踐導師”指導學習,以填補中醫學生實踐知識欠缺的漏洞。
(二)醫療服務方面首先,中醫應該根據自身特點,正確定位自身發展方向。中醫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應當盡量少用甚至不用西醫的檢查設備、治療方法。中醫應集中精力發展自己的強項,而不是在辨病治病上與西醫一決雌雄。自古以來,中醫并不把關注的重點放在對疾病的研究及祛除上,而是放在調節人體內部及人與自然的關系上。如美國中醫的做法,集中精力發揮中醫自身的優勢和特長。針灸、推拿、中草藥在治療某些疾病時具有非常好的療效,可是有幾個中醫院的醫師對這些中醫診療技術運用自如呢?有些縣中醫院甚至連針灸科都沒有開設。美國中醫的醫療服務機構雖然規模不大,但卻取得了較大的成功,就在于立足中醫的自身優勢,而不是效仿西醫。
(三)中醫的立法和資格獲取方面盡快出臺一部《中醫藥法》,統一中醫藥的管理機構,結束中醫藥立法混亂的局面,保護中華民族的瑰寶。同時,中醫在資格獲取方面,由于中醫注重實踐,我國古代的名醫也是從醫療實踐中成長起來的。如果僅僅考查理論知識,醫生所獲得的只是一紙證書,很難說其掌握了中醫的技能與知識。可以采用工作經驗加上行政部門認定的方式,而不是全國統一考試的形式。其實,采取認定方式獲取從業資格,在其他行業早有先例,如過去司法鑒定人資格的獲取即是采用認定的方式。總之,西醫和中醫的方法論完全不同。中醫本身自有一套理論體系與發展規律,中醫在為自己的生存尋找依據時,不必要用另一套話語系統來證明自己的合理性。正確定位中醫藥發展方向,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與中醫藥優勢,深入挖掘中醫藥資源,提高中醫院醫療服務水平,效仿美國替代醫學的管理模式,或許會對中醫藥的發展有所助益。
作者:曾德榮嚴亮亮曾詠梅單位: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興國縣人民醫院